广州社保如何补缴回复1#从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所有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
广州社保如何补缴
回复 1# 从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所有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广州社保一次性补缴费年限
根据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的规定》,2011年7月1日实施后,类似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能否享受退休待遇问题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缴费至满15年(向后续交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是不愿或不能缴费至15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有疑问,请到当地社保参保点咨询或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小北路65号9楼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云区景云路22号五楼508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宝岗大道茶亭前五号之七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15号窗口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逢源路127号三楼工资福利科
萝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萝岗区志诚大道333号萝岗区社保中心209房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沙区环市中路15号302室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劳动局大厅15.16号窗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福东路483-485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