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地方不允许养烈性犬:1.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所在的居住区域。此外,烈性犬种包括哈士奇、杜宾犬、罗威纳犬、巨型雪纳瑞、大白熊犬等品种。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淄川区,如需准确了解其他区域的养犬限养区,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当地相关法规。
根据淄博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以下地方不允许养烈性犬:
1. 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所在的居住区域。
2. 人口稠密的商业、娱乐、居住区域。
3. 学生宿舍、教学科研楼、医院、区域性或市级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此外,烈性犬种包括哈士奇、杜宾犬、罗威纳犬、巨型雪纳瑞、大白熊犬等品种。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淄川区,如需准确了解其他区域的养犬限养区,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当地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