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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属和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7-2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以上通知,请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透明。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反馈。

根据《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属和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内容和标准: 1.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补习、兴趣班等,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课后服务标准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公示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显著位置,确保家长和学生了解。

二、课后服务收费原则: 1. 收费实行家庭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家长自行决定,学校不得强制收费。 2. 收费按月收取,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与的时间段。 3. 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公示明确,不得擅自调整或增加收费项目。

三、课后服务收费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使用和管理规定。 2.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窗口或专人负责收费工作,确保收费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3. 学校要及时将收费情况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保收费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收费使用及监督: 1. 学校应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条件。 2. 学校应及时公布收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家长可通过电话、信函或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对收费情况进行咨询、投诉和监督。

以上通知,请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规范、公正和透明。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反馈。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