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为了统一组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制定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尊敬的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为了统一组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制定了《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各位,请认真执行。
一、考试招生目标
1.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是高等教育选拔和录取的主要方式,旨在选拔优秀学生,提高高校教育质量。
2. 考试招生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规定的考试科目和内容进行,考试成绩将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招生范围和科目
1. 考试面向山东省内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评价。
三、考试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
1. 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招生计划,制定专业、学科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 录取方式分为综合录取和专业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各高校根据招生专业和学科特点确定。
四、考试招生报名和准考证发放
1. 考生需要提前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
2. 报名截止后,考生将根据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招生安全和规范
1. 考试过程中,要加强考场监管,保证考试的安全和秩序。
2. 考试过程严禁使用任何作弊工具和方法,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的成绩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考试招生成绩和录取通知
1. 考试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并将成绩告知考生。
2. 各高校将根据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初步录取,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于考生的咨询和申诉,各高校要及时解答,并进行相关处理。
特此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