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2.前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4.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5.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
尊敬的淳安县居民:
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县将于2023年度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居住在淳安县境内并具有合法住所的户籍居民;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4.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在本县或其他地区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享有权。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受理地点: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地址详见其他通告)。
三、受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家庭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工作合同等);
5.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残疾证、失业证等)。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2.前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
4.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
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我们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
特此通告。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