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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3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四、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2.前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4.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5.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

尊敬的淳安县居民:

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县将于2023年度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和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居住在淳安县境内并具有合法住所的户籍居民;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4.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在本县或其他地区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享有权。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受理地点: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地址详见其他通告)。

三、受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家庭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工作合同等);

5.特殊人群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残疾证、失业证等)。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2.前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

4.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

请各位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我们将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

特此通告。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