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
南京申请上一次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要求:
1. 劳动合同终止:申请人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可以是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等情况。
2. 无过错: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合同的原因不能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例如辞职或受到纪律处分。
3. 有就业意愿:申请人有愿意再次就业的意愿,并主动积极寻找工作岗位。
4. 有劳动能力:申请人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5. 居住地要求:申请人需要在南京市居住或户籍所在地。
6. 缴费要求: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一定的失业保险费,通常是连续缴费满12个月。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