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一般情况下嘉兴市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要求,实际情况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嘉兴离婚协议书起草要求(嘉兴市离婚协议书)可以参考以下要求:
1. 协议书的标题应明确表示是离婚协议书。
2. 协议书的起草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和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
3. 双方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并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4. 协议书中应具体说明离婚的原因,如果为经济原因离婚,应明确双方对于夫妻财产的处理方式。
5. 协议书中应包含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物的归属。
6. 协议书中应包含对于子女抚养、教育和监护的约定,包括子女的监护权、居住权、探望权等。
7.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双方对于子女的经济赡养义务,包括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8.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双方对于子女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协作和支持。
9. 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财产分割方式,并约定双方对于共同负债的处理方式。
10.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双方对于婚姻期间获取的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
11.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离婚后的财产继续处理方式,包括房产、车辆等财物的变动及处理。
12.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离婚后双方的亲友关系及来往问题。
13. 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对于亲子鉴定或其他权益保护方面的理解和约定。
14. 协议书起草时应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力求公平合理,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15. 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或按指纹,并要求意见一致。
16. 协议书的签署需要有1-2名见证人,并要求见证人对于协议书内容有一定了解。
17. 协议书的签署日期必须明确,以作为证据参考。
18. 协议书起草后,双方应各自保留一份原件,并可以提供副本给相关机构备案。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嘉兴市离婚协议书的起草要求,实际情况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起草协议书时,双方可以请律师协助起草,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