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办法》,2022年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内转移接续将按以下规定进行:1.转移地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内迁移居住时,其参保关系应当由原参保地转移到新的参保地。以上为2022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的办法概述,请具体参考官方文件以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和流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转移接续办法》,2022年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内转移接续将按以下规定进行:
1. 转移地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内迁移居住时,其参保关系应当由原参保地转移到新的参保地。
2. 参保关系转移程序:参保人员需在迁移后30个工作日内,向新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3. 转移接续的条件:参保人员的转移接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在原参保地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
- 在新参保地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工作身份;
- 申请转移接续时,参保人员没有欠缴医疗保险费。
4. 转移接续的效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关系转移接续自转移地办理手续之日起生效,原参保地及时通知新参保地。
5. 转移接续的内容: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后,享受新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政策,原参保地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以上为2022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的办法概述,请具体参考官方文件以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