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如有发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将有关线索报送给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高阳县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特发出以下通知: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上路行驶,严禁无证上路。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适当车速,不得超速行驶,严禁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等违法行为。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装备前后灯、喇叭、制动装置等必要设施,严禁改装超标电机或私自搭载人员、载物品。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或服用违禁药物后驾驶。
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交通信号指示。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驾驶证和行驶证等。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配合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有发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将有关线索报送给交通管理部门。
特此通知。
高阳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