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保费用,并及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理手续可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或社保局。 根据《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保费用,并及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理手续可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或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