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清洁后压扁或者放入指定的可回收垃圾袋中,投放到指定的回收桶或者回收设施中。同样,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应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或容器中。收集车辆在回收、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上是扬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一般操作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
扬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操作要求如下:
1. 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家庭应将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
-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和玻璃类等可回收物品。应清洁后压扁或者放入指定的可回收垃圾袋中,投放到指定的回收桶或者回收设施中。
- 有害垃圾:包括电池、灯管、荧光灯、温度计、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物品。应单独收集,并投放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
- 湿垃圾:包括剩饭、剩菜、果皮、食材废料等有机废弃物。应装入有机垃圾袋,厨余桶或者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中。
- 干垃圾:包括瓶盖、一次性餐具、纸巾、尘土、破碎花盆等无法回收或无法利用的垃圾。应装入指定的干垃圾袋,投放到指定的干垃圾容器中。
2. 社区、单位和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应设立相应的分类垃圾桶或容器,并标明不同类型垃圾的投放要求和区域。同样,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应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或容器中。
3.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收集垃圾的车辆根据不同类别的垃圾分别设置不同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分类的准确性。收集车辆在回收、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操作。
4. 垃圾分类宣传与教育:社区、学校、媒体等多方面进行宣传,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和操作能力。提供分类投放指南和操作手册,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以上是扬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一般操作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