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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时间:2023-08-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中山城乡居民可以参保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如下:1.城乡居民:中山市户籍居民、非农业户口居民以及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明的非户籍居民。需要注意的是,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还对特殊人群,如无业人员、失业人员、低保人员等,提供了特殊参保政策。

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中山城乡居民可以参保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如下:

1. 城乡居民:中山市户籍居民、非农业户口居民以及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且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明的非户籍居民。

2. 年龄:16周岁以上的中山市城乡居民均可参加。

3. 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4. 无享受其他区、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还对特殊人群,如无业人员、失业人员、低保人员等,提供了特殊参保政策。参保人员需要按照具体的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参保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