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对象:1.国内外知名高校教职员工: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与影响力的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珠海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 国内外知名高校教职员工: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与影响力的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
2. 国内外科技界领军人才:包括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创新能力,或在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者等。
3. 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有较高的创新潜质、创新能力或创业经验的人才,能够推动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家、创始人、技术骨干等。
4. 急需紧缺人才:包括医疗卫生、教育、金融保险、法律、文化创意、高端服务业等领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条件通常包括:
1. 学历和技术要求:具备较高的学历背景,如硕士、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2. 工作经验: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在相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能够为珠海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 契合珠海发展需求:具备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为珠海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持。
4. 具备拓展国际合作的能力:有良好的国内外学术背景和合作基础,能够促进珠海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
5. 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能够证明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成果、企业业绩等。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性标准,具体珠海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和条件还可能根据珠海市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和修订。如有具体需求,建议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