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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发布全省高温和低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8-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同时,各单位需加强对员工和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的适应性。为保障津贴发放的公平和规范性,各级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津贴发放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希望各级单位和广大员工、农民工共同努力,共同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提醒市民和群众注意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防暑和防寒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根据吉林省气象部门最新的天气预报和气温变化趋势,我省决定发布全省高温和低温津贴标准,以确保公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一、高温津贴标准: 1.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30元津贴; 2.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及以上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50元津贴; 3. 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80元津贴;

二、低温津贴标准: 1. 当日最低气温达到-15℃及以下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30元津贴; 2. 当日最低气温达到-20℃及以下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50元津贴; 3. 当日最低气温达到-25℃及以下的地区,每人每天发放80元津贴;

津贴发放对象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农民工,津贴将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同时,各单位需加强对员工和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的适应性。

为保障津贴发放的公平和规范性,各级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津贴发放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

希望各级单位和广大员工、农民工共同努力,共同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提醒市民和群众注意天气预警信息,做好防暑和防寒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