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或访问相关网站,以了解最准确的信息。
泰安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1.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申请书》;
2.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登记申请表》;
3.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4.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5.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土地调查成果或项目规划书;
6.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7. 泰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或访问相关网站,以了解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