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办法》来规定的。另外,领取失业金的最高限额为江苏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江阴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是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办法》来规定的。
1. 领取条件:
- 在江苏省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 无工作或因合同解除、公司破产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
- 具备从事工作的劳动能力,并积极求职。
2. 领取标准:
失业金的标准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资水平来确定,一般为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80%。具体标准如下:
- 一档: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低于江苏省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60%的,领取失业金的标准为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80%;
- 二档: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不低于江苏省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60%,但低于该水平100%的,领取失业金的标准为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70%;
- 三档: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不低于江苏省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100%,但低于该水平150%的,领取失业金的标准为个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一般为失业后的24个月,但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延长到36个月。另外,领取失业金的最高限额为江苏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领取标准还需根据个人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