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在办理前提前向当地民政局了解相关办理要求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阳江市民政局的规定,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双方离婚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双方离婚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双方离婚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离婚当事人中有外地户口则需提供外地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离婚协议书(离婚当事人自行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当事人确认字或者签字等);
注:如离婚协议含有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需另外提供公证书或亲属调解书。
5. 婚姻状况调查证明(双方离婚当事人需填写婚姻状况调查表,注明婚姻状况及是否有子女,无子女的离婚双方需提供婚姻状况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双方需提供子女监护服务协议或亲属调解书等。
6.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备好原件一起带到民政局办理);
注:请注意,复印件需按原件正反面顺序整理并盖有“复印件一致有效”字样的公章。
此外,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最好在办理前提前向当地民政局了解相关办理要求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