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龙湾区政府决定划定龙湾区养犬限养区。特此发布以下通告:一、范围划定:1.龙湾区A片区;2.龙湾区B片区。请全体居民严格遵守这一通告,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对于违规养犬行为的举报,居民可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举报。龙湾区人民政府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龙湾区政府决定划定龙湾区养犬限养区。特此发布以下通告:
一、范围划定: 1. 龙湾区A片区(以西太湖大道南至湖墅南路为界,以朝阳中路西至万达广场为界); 2. 龙湾区B片区(以双龙路东至文化中心路为界,以整个北塘江河道为界)。
二、限养规定: 1. 在养犬限养区内,每户家庭限养一只犬只,且必须持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备案; 2. 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并正确佩戴犬牌; 3. 犬只必须牵引或装备牵引绳以及口套,并严禁任何形式的放养。
三、执法与处罚: 1. 监督和执法单位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将依法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养犬数量超过限制、未进行犬只登记备案、未按规定佩戴犬牌、放养犬只等; 3. 执法单位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规养犬人员进行相应的罚款、罚款并责令整改,并可采取暂时或永久没收犬只等措施。
请全体居民严格遵守这一通告,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对于违规养犬行为的举报,居民可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龙湾区人民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