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以下情况下不能办理姓名变更:1.已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刑事追究的人员;2.因配偶变更而申请,且原配偶不同意的;3.已参加缔结的婚姻关系未解除的;4.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未离开原住地的;5.变更姓名的目的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的;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相关部门规定的情况。不同的情况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公安局。
根据泰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以下情况下不能办理姓名变更:
1. 已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刑事追究的人员;
2. 因配偶变更而申请,且原配偶不同意的;
3. 已参加缔结的婚姻关系未解除的;
4. 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未离开原住地的;
5. 变更姓名的目的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的;
6. 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相关部门规定的情况。
不同的情况对应的证明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