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洛阳的产假标准与全国范围内一致。现行的产假规定是:1.妇女在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间怀孕,经医疗机构证明需要休养的,享受98天产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符合特定情况,例如怀孕高危等,产假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具体的产假相关规定需咨询雇主或相关劳动部门以获得最新准确信息。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洛阳的产假标准与全国范围内一致。现行的产假规定是:
1. 妇女在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间怀孕,经医疗机构证明需要休养的,享受98天产假。
2. 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待产休息,工资待遇不变。
3. 孕期和产期适应性调整工作,不得从事对胎儿和孕妇健康有害的劳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符合特定情况,例如怀孕高危等,产假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另外,对于女职工的配偶,也享受3到15天的陪产假。具体的产假相关规定需咨询雇主或相关劳动部门以获得最新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