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为以下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为以下人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
2. 在宁波市境内有居住地的个人。
3. 在宁波市境内有工作地的个人。
4. 个人在宁波市内从事经营、承包、租赁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股东和其他投资人。
以上就是宁波市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