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范围,具体资格细则可能有韶关市当地规定,请根据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韶关市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1. 在韶关市就业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人员;
2. 已经失业,并且向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失业的人员;
3. 年满 16 岁至退休年龄,并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
4. 在失业期满前已经达到企业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取得退休资格的人员;
5. 年满 60 岁的农村承包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转业失业人员;
6.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7.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8. 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9.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商业性经济组织发生重大变动而破产、停业、清算,被裁员或重新分配安置等原因失业的人员;
10. 在护理、照料补助期内的恶劣环境,无法继续工作的居家集体人员。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范围,具体资格细则可能有韶关市当地规定,请根据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