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细则如下:1.互认范围:川渝两地的公积金账户均可互相认可和提取贷款。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的出台,方便了川渝两地职工在对方地区购房和贷款的需求,促进了两地的经济合作和人员流动。
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是指四川公积金和重庆公积金之间签订的互认互贷协议,允许两地职工之间可以在对方地区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细则如下:
1. 互认范围:川渝两地的公积金账户均可互相认可和提取贷款。
2.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川渝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并具备在对方地区的合法就业或购房条件。
3.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在两地的缴存金额和贷款政策规定确定贷款额度。
4. 利率和期限:贷款利率和期限遵循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5. 手续办理:申请人可以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在对方地区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6. 还款:贷款还款全部通过申请人缴存的地方公积金账户进行,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归还贷款。
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的出台,方便了川渝两地职工在对方地区购房和贷款的需求,促进了两地的经济合作和人员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