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婚姻登记条例,唐山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所需的登记材料如下:1.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以确保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唐山市婚姻登记条例,唐山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所需的登记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户籍证明:唐山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出国人员/华侨需要提供相应国家的居住证明、出国人员身份证明等。
3.结婚登记申请表:双方需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包括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内容。
4.单身证明:出国人员/华侨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其未婚、离婚或丧偶。
5.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如适用):如其中一方曾经结过婚或有子女,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6.健康证明:如要求,需要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包括体检报告。
7.专用照片:按照规定尺寸、要求提供双方的婚姻登记专用照片。
8.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如有外籍子女的出生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之间的婚姻登记,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要求,如政府部门的批准、相关证明文件的翻译和公证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构,以确保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