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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20时起江津关于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时间:2023-08-1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以上地区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如非必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同时,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积极配合疫情调查工作。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后续通告,做好个人防护,共同抗击疫情。

根据最新的疫情情况,从11月20日20时起,江津市将新增划定以下地区为疫情风险区:

1. XXX小区:该小区内出现多起新冠病例,居民需居家隔离,禁止外出活动。

2. XXX社区:社区内有疫情扩散风险,居民需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3. XXX商圈:商圈内出现多起新冠病例,商家需加强消毒工作,顾客需佩戴口罩,并避免聚集。

以上地区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如非必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同时,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积极配合疫情调查工作。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后续通告,做好个人防护,共同抗击疫情。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