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通告即刻生效,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共克时艰。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我市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
1. 铁路、航空、长途客运等交通工具严查健康码和出行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严禁乘坐。
2. 加强对进出苏州的过境交通工具的检查,对于疫情高风险区域来苏第一站的人员,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核酸检测。
3. 加强交通枢纽、车站、码头等人员管控,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处理。
二、公共场所管控
1. 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凡进入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提供个人信息登记。
2. 确保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如控制入场人数、保持社交距离等。
3. 健康体温检测不能正常测量、发热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并及时上报。
三、社区管控
1. 按照居民小区的封控措施,做好进出入口的人员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
2. 配合社区防控措施,居民不得私自组织聚集活动,室内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并要求必须佩戴口罩。
3. 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充足。
四、医疗机构防控
1. 医疗机构要增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员工的防护培训,并指导合理使用防护用品。
2. 整顿医疗机构内的排队和等候区域,落实分区管理和人员流向监控,确保安全无风险。
以上通告即刻生效,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共克时艰。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苏州市防控指挥部
日期:YYYY年MM月DD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