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及其家属:为了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权益,广州市政府决定于2022年开始申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尊敬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及其家属: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权益,广州市政府决定于2022年开始申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1. 退役军人:指在人民解放军服役并获得退役证书的人员,包括现役军人、离休干部、老兵等。
2. 其他优抚对象:指享受国家或地方优抚政策的残疾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警察、公安干部和民警、残疾人等。
二、申领时间和地点
请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广州市民政局指定的窗口或网上办理申领手续。
三、申领材料
1. 退役军人: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 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 其他优抚对象: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 与优抚政策相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伤残证、烈士证明等)
- 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申领程序
1. 登录广州市民政局指定网站或前往指定窗口下载并填写《广州市优待证申请表》。
2. 按照申请表要求,准备好所有必需的申请材料。
3. 在指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提交到指定窗口或通过网上递交。
五、其他说明
1. 优待证由广州市民政局负责审核办理,通过审核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寄送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2. 申请人需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办理过程中的沟通问题。
3. 优待证办理期间,未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
详情请登录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或致电广州市民政局咨询服务热线。
特此公告。
广州市政府
日期: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