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兵役制度要求,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登记对象:潍坊高新区内户籍居民,即户口在潍坊高新区的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的应征入伍年龄段人员。潍坊高新区管委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兵役制度要求,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潍坊高新区内户籍居民,即户口在潍坊高新区的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出生于2003年1月1日及以前)至35周岁(出生于1986年1月1日及以后)的应征入伍年龄段人员。
二、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登记地点:潍坊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社保科(地址:潍坊高新区人民东路1号)。
四、登记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五、登记程序: 1.登记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前往登记地点提交登记材料; 2.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填写兵役登记表; 3.领取兵役登记证书。
六、其他说明: 1.登记是每个男性公民的法定义务,属实不报名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已经服兵役、预备役或有免服兵役证明的人员不需要再次登记; 3.未按时参加登记的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特此通告。
潍坊高新区管委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