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1.在天津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具体的领取金额和期限根据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 在天津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
2. 在失业前最近一年内,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失业保险费。
3. 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受前两条条件限制。
4. 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未放弃合适的就业机会。
5. 在失业登记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6. 在法定的失业登记期内,履行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参加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活动。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的领取金额和期限根据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进行计算。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建议您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