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活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根据这四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垃圾资源的利用率。
汕头市生活垃圾按照分类标准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纺织品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物品。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灯、过期药品、化妆品等对环境和健康有害的废物。
3. 湿垃圾:包括食材废料、果皮、剩菜剩饭、植物叶子等容易腐烂的生物废物。
4. 干垃圾:包括瓶盖、一次性餐具、卫生纸、塑料袋、尘土等干燥的固体废物。
根据这四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垃圾资源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