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工商登记费标准由300元降低为150元。自即日起,社会保险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降幅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确定。自即日起,医疗机构挂号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群众就医负担减轻。自即日起,部分道路通行费费率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下调,以推动物流运输行业发展和降低物流成本。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地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任何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提高市场活力,现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降低工商登记费标准。自即日起,工商登记费标准由300元降低为150元。
二、降低营业执照年度费标准。自即日起,营业执照年度费标准由300元降低为150元。
三、降低企业年检费标准。自即日起,企业年检费标准由500元降低为250元。
四、降低社会保险费标准。自即日起,社会保险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降幅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确定。
五、降低医疗机构挂号费标准。自即日起,医疗机构挂号费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群众就医负担减轻。
六、降低部分道路通行费费率。自即日起,部分道路通行费费率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下调,以推动物流运输行业发展和降低物流成本。
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地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任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也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