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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时间:2023-08-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纳税人支出的婴幼儿照护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纳税人支出的婴幼儿照护费用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标准如下:

1. 每个月的扣除标准为:纳税人与被照护婴幼儿的关系为父母、亲生子女、被收养子女或者受赡养人,每个月可以扣除每个婴幼儿不超过1,000元的支出;如同时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不超过3人的,每个月可以扣除每个婴幼儿不超过2,000元的支出。

2. 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为:纳税人与被照护婴幼儿的关系为父母、亲生子女、被收养子女或者受赡养人,每年可以累计扣除每个婴幼儿不超过12,000元的支出;如同时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不超过3人的,每年可以累计扣除每个婴幼儿不超过24,000元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收据等来证明支出的合法性。

以上为常规情况下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和个人所得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会计师了解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