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宜宾市户口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宜宾市公安机关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并发布。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和促进人口流动,宜宾市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宜宾市户口迁移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户籍迁移范围和条件
1. 迁往宜宾市的居民户籍范围包括宜宾市辖区和县级市辖区。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户口可以迁入宜宾市:
a. 与宜宾市户籍人口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居民。
b. 在宜宾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人口。
c. 在宜宾市就业或者投资并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以上的人口。
d. 在宜宾市接受高等教育满一年以上的学生。
3. 迁入宜宾市的居民户籍不得迁出宜宾市户籍范围内的其他地方。
二、户籍迁移程序
1. 居民户口迁移申请: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需要向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户籍迁移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2. 材料审查:原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审查,并依法审查居民户籍情况和迁移条件。
3. 迁移审批: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根据审查结果进行审批,并发出户籍迁移证明。
4. 迁入宜宾市登记:持有户籍迁移证明的居民需要到宜宾市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5. 宜宾市户口迁入:宜宾市公安机关根据登记情况进行户口迁入操作,并发放宜宾市户口本和相关证明文件。
三、政策保障
1. 宜宾市将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
2. 宜宾市将依法保护居民合法权益,确保户籍迁移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四、宣传推广
宜宾市将通过官方网站、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宜宾市户籍迁移政策和程序,提高居民的了解和参与度。
以上为宜宾市户口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宜宾市公安机关在法律框架下制定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