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在单位工作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即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相同,不能降低或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其在单位工作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即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相同,不能降低或减少。所以,青岛产假60天工资的发放标准应该是按照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正常工资标准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