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欠费金额的3%加收滞纳金。因此,如果扬州补缴6年社保费共计6万元,则滞纳金为6万元×3%=1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欠费金额的3%加收滞纳金。因此,如果扬州补缴6年社保费共计6万元,则滞纳金为6万元 × 3% = 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