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失业期间超过24个月,也只能领取12次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需要每个月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情况,并按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续领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和期限,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南京市具体的失业保险政策和规定。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和领取期限如下:
1. 领取次数上限:失业人员在连续24个月内只能领取失业保险金12次。即使失业期间超过24个月,也只能领取12次失业保险金。
2. 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的最长时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为最长12个月。失业人员需要每个月向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情况,并按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续领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和期限,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南京市具体的失业保险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