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费来源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温州市财政拨款;2.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其他相关资金。
一、总则
为规范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
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主要来源包括:
1. 温州市财政拨款;
2. 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3. 其他相关资金。
三、经费管理原则
1. 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经费应用于提高家政服务质量、推动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3. 经费使用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经费使用范围
1. 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费用;
2. 家政服务机构设备购置费用;
3. 家政服务业务推广费用;
4. 家政服务项目研发费用;
5. 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费用;
6. 其他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相关的费用。
五、经费管理程序
1. 经费申请:项目单位或家政服务机构应填写经费申请表,明确经费用途和金额,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经费审核:经费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估;
3. 经费审批:经费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并制定经费使用计划;
4. 经费发放:经费管理部门按照经费使用计划,将经费拨付给项目单位或家政服务机构;
5. 经费监督:经费管理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6. 经费结算:项目单位或家政服务机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费结算,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六、经费监督和责任追究
1. 经费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经费监督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2. 经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使用经费,如有违规使用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3. 对于严重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或个人,将纳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如有必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