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乐清市农业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以上为温州乐清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原文。具体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将由乐清市农业部门另行发布。
温州乐清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温州乐清市制定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乐清市户籍农户;
(二)在乐清市连续经营稳定的农业经营者;
(三)通过租赁或购买方式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组织。
二、补贴范围:
(一)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对于购买新的农业机械设备的农户、农业组织,按照设备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10万元。
(二)农用车辆购置补贴:对于购买新的农用车辆的农户、农业组织,按照车辆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5万元。
三、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农户、农业组织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至乐清市农业部门。
(二)乐清市农业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
(三)审核通过后,乐清市农业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公示,并及时发放补贴款项。
四、资金来源: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农业部门的财政补助资金和乐清市农业发展资金。
五、监督与检查:
乐清市农业部门将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与检查,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情况,可由乐清市农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上为温州乐清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原文。具体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将由乐清市农业部门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