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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关于做好普高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招生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招生周期。确保招生名额合理、适量。六、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将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普通高中开展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工作。招生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招生周期。

二、招生名额 根据各学校特色创新班的规模、条件和招生计划,由各学校自主确定招生名额。确保招生名额合理、适量。

三、招生对象 1. 适龄青少年学生,持有有效的初中毕业证书。 2. 具备特长或优秀表现的学生,如科技创新能力、艺术才华、体育特长等。

四、招生流程 1. 各学校应及时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有关政策和要求,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2. 学生申请招生时,须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学校审核。 3. 学校按照预定招生计划进行面试、考核等选拔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 4. 招生结果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学校将招生结果报送教育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公布。

五、招生宣传 各学校应积极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会、举办相关活动等,提高学生和家长对特色创新班的了解和认知。

六、监督检查 教育部门将对各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和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我们将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教育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XXX-XXXXXXX

邮箱:XXXXXX@fuzhou.edu.cn

特此通知。

福州市教育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