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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哪些人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时间:2023-09-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以下人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1.60周岁以上的职工;2.医疗服务期间暂住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以外的职工;3.暂住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以外的非本市生育的职工;4.破产职工;5.暂住于海外并取得该国家或地区合法居留证件的职工。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情况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因此仍需根据当地实际政策来确定。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以下人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1. 60周岁以上的职工;

2. 医疗服务期间(不包括医疗期间)暂住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以外的职工;

3. 暂住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以外的非本市生育的职工;

4. 破产职工;

5. 暂住于海外并取得该国家或地区合法居留证件的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情况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因此仍需根据当地实际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