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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原文

时间:2023-09-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尊敬的各相关方: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我方特此通知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如下:一、定价政策:1.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将按照市场价值和土地成本进行确定,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价格,须提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建筑质量检测等。

尊敬的各相关方: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我方特此通知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如下:

一、定价政策:

1. 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将按照市场价值和土地成本进行确定,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

2. 商品住房的定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价格,须提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销售流程:

1.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房之前,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估、建筑质量检测等。

2. 商品住房的销售须通过公开竞拍或抽签方式进行确定购房人选,确保公平公正。

3. 商品住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必须提供详细的房屋信息,包括房屋面积、户型、装修标准等,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

三、购房资格:

1. 购房人需具备合法的居民身份证明,并符合厦门市户籍要求。

2. 购房人需具备足够的购房资金,并提供相关银行资金证明。

3. 购房人不能同时购买多套商品住房,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四、售后服务:

1. 开发商需提供法定的商品住房质保期,包括维修和质量保证。

2. 购房人在住房质保期内,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并享受合法权益。

我们希望各相关方能够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商品住房销售过程的公正和顺利进行。同时,我们也欢迎您对相关政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厦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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