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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原文

时间:2023-09-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对已租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无房、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租赁居民,提供常住人口落户服务。要求落户人员提供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经过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实地核查后,直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提高审核效率。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切实落实并加以执行。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

根据《厦门市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和《厦门市户口迁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优化人口流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和推动常住人口在市区就近落地。对已租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无房、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租赁居民,提供常住人口落户服务。要求落户人员提供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

二、优化户口落户审核流程。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经过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实地核查后,直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提高审核效率。

三、确保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等人员,依法享受户口迁入和特殊优惠政策,提供便捷的落户服务。

四、加强对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对毕业后在厦门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提供户口迁入政策支持,并简化相关手续。

五、推动户口异地迁移管理改革。加强与其他城市的户籍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推动户籍异地迁移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六、完善迁移人员户籍档案管理。加强对迁移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七、加强与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合作。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户口迁移宣传和指导工作,提供便民服务,提高迁移人员的满意度。

八、加强宣传指导工作。通过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户口迁移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部门和社区要切实落实并加以执行。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厦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