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大病报销的比例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的。

咸阳市大病报销的比例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来确定的。根据咸阳市政府的规定,大病保险包括以下疾病范围:
1. 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
2. 冠心病、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心脑血管疾病
3. 脑梗塞、脑出血、脑炎、脑膜炎等脑部疾病
4. 重大器官移植
5. 重大烧伤
6. 严重精神障碍
7. 肾功能衰竭
8. 重大胰腺炎、胆囊炎、子宫等生殖系统疾病
9. 严重食道疾病、胃癌等消化系统疾病
10. 严重骨质疏松症、关节炎等骨关节系统疾病
11. 严重糖尿病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12. 严重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系统疾病
13. 重大眼科疾病、耳鼻喉疾病
14. 严重过敏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免疫系统疾病
15. 严重运动系统疾病、运动损伤等运动系统疾病
16. 严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妇产科疾病
17. 严重传染病、寄生虫病等传染病疾病
请注意,具体的疾病范围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享受医保政策之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保险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