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或非个人原因被辞退,且已失业满1个月以上。-加入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根据山东省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泰安市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以下是2020年泰安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
1. 领取条件:
- 泰安市户籍或在泰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城镇非农业人员。
- 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之间(根据国家规定)。
- 主动离职或非个人原因被辞退,且已失业满1个月以上。
- 加入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2. 补助标准:
- 失业人员探亲补助:每人每月发放50元。
- 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按月发放,标准为上一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的60%。
- 失业人员再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标准为上一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的50%。
3. 发放方式:
- 失业补助金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请注意,以上是202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具体金额和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