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规定为:一般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万元;重大疾病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万元。 衡阳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规定为: 一般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万元; 重大疾病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