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哈尔滨市本地户籍居民。

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哈尔滨市本地户籍居民。
2. 申请人须在哈尔滨市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1年。
3. 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4. 贷款期限一般为1-30年。
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购房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 近6个月的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7. 常住电话单和水、电、煤气费等公用收费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如果有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地址请根据所在区域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