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泰安市工作的职工,津贴的标准如下:1.高温津贴标准:标准一: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至37.9℃,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标准三: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以上,津贴为每人每天30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津贴发放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制度、政策的调整而有所改变,请及时关注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
泰安市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泰安市工作的职工,津贴的标准如下:
1. 高温津贴标准:
标准一: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至37.9℃,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
标准二: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8℃至39.9℃,津贴为每人每天20元。
标准三: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以上,津贴为每人每天30元。
2. 发放方式:
高温津贴通过单位发放,由单位将津贴金额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职工,一般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
3. 发放时间:
高温津贴一般在高温天气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津贴发放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制度、政策的调整而有所改变,请及时关注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