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西省因工致残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待法》和《江西省伤残军人优待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西省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将进行调整。如对待遇调整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江西省伤残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X。江西省伤残军人事务管理部门2021年12月31日
尊敬的江西省因工致残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待法》和《江西省伤残军人优待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西省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通告如下:
一、伤残津贴标准调整
根据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西省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标准将按以下比例进行调整:
1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2000元;
2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1800元;
3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1600元;
4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1400元;
5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1200元;
6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1000元;
7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800元;
8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600元;
9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400元;
10级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月人民币200元。
二、其他待遇调整
1. 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补助标准调整为:按照伤残等级,分别为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由省财政按月拨付。
2. 伤残军人护理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伤残等级,分别为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50元,由省财政按月拨付。
请各位因工致残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应待遇。如对待遇调整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江西省伤残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江西省伤残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