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居住证管理条例,南京四区包括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和建邺区。根据具体情况,南京四区落户相关政策可能有所调整,请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最新的落户政策信息。
根据南京市居住证管理条例(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南京四区包括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和建邺区。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南京四区落户:
1. 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及其随迁人员,包括符合相关居住证政策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
2. 具有在南京四区长期稳定工作或创办经营单位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及其随迁人员;
3. 具有通过南京市高校招聘、签订合同并在南京四区申请居住证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及其随迁人员;
4. 具有在南京四区干部学院、中央党校(南京分校)、国家管理干部学院、省级党校、南京市委党校等组织学习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及其随迁人员;
5. 其他可根据南京市人才引进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来南京四区创新创业、科研教学、服务社会以及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及其随迁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南京四区落户相关政策可能有所调整,请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最新的落户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