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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员范围(许昌市失业保险办公室)

时间:2023-09-2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数据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及许昌市失业保险办公室的规定,以下人员可以申请许昌市失业保险金:1.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即在劳动者首次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可以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劳动者,在符合一定失业条件下失去工作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许昌市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领条件和手续要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方式可咨询许昌市失业保险办公室或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及许昌市失业保险办公室的规定,以下人员可以申请许昌市失业保险金:

1. 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即在劳动者首次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可以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劳动者,在符合一定失业条件下失去工作的。

2. 企业破产、疑似破产或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失去工作的劳动者。

3. 再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长期失业、年龄偏大、丧失劳动能力、就业市场紧张等各类就业困难的劳动者。

4. 农民工:即户籍在农村地区的劳动者,在城镇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

5. 参军、复员或退役的士兵、军官、军事院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军人。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许昌市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领条件和手续要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方式可咨询许昌市失业保险办公室或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